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为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行业管理以及社会公众提《意见》从8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供统计服务,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8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提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第二,明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第三,完善新闻出版统计指标体系。第四,建立和完善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机制。第五,充分开发利用新闻出版统计资源。第六,加强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管理。第七,加强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基础建设。
其中,针对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水平,《意见》指出,要加大收集国际相关数据的力度,密切关注和研究国际、国内大环境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影响;加大行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评估力度,提升行业统计服务经济运行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对于提高统计工作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的水平,《意见》要求,不断创新统计产品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提供个性化统计服务;加强同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高校统计专业的合作,依靠专业优势,组织跨专业交叉分析、多单位联合攻关、上下级共同研究,从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增强统计分析的综合效果。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为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行业管理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新闻出版行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提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对于确保新闻出版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判断行业形势,准确把握发展大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现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新闻出版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新闻出版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仍较普遍;统计工作体系和网络不够健全,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与统计工作负荷和难度日益增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统计指标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统计数据的内容质量和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权威性有待提高;统计方法和手段单一,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不够,服务领导决策和行业发展的水平不高;统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矛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明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指导 思想和原则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工作观念和方式,着力实现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由产品统计向产业统计、由系统内统计向全行业统计、由国有经济统计向多种成分经济统计的转变,着力构建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的统计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原则要求是:坚持与时俱进,做到指标设置科学,体系完整,覆盖全面;坚持质量第一,做到审核责任明晰,制度方法优化,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坚持统计资源开发利用,做到分析研究经常,办法形式多样,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依法管理,做到法规制度健全,管理体制顺畅,保证统计管理严格规范;坚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做到机构队伍健全,工作协调有力,基础保障到位。通过努力,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服务,为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和产业发展服务。
完善新闻出版 统计指标体系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在继续做好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物发行、印刷、进出口,版权管理及贸易和出版机构、人员等传统统计项目的同时,开展对包括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在内的数字出版产业以及动漫游戏出版、网络发行、包装装潢印刷、非公有文化机构等项目的统计工作。在指标项目上,要强化对投入、产出、市场销售、经营效益等指标的统计。逐步建立起遵照国家统计标准、有新闻出版行业特点、符合国际惯例的统计指标体系。
开展产业基地(园区)统计。对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进行入驻企业数量、基地(园区)就业人员数量、工业产值和税金情况、投资项目情况等项目进行统计。
开展行政基础信息统计。增加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情况的统计。将包括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情况、著作权案件查处情况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信息纳入统计范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予以公布。
改进统计方法。根据新闻出版行业特点,探索完善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行政记录搜集数据等各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新闻出版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在实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方法和手段。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改进创新统计方法。
建立和完善新闻出版 统计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新闻出版统计工作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统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机制,消除业务部门之间统计调查内容的重复交叉;探索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和年度核验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将年度核验内容与统计报表项目进行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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